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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刚又熟悉了一遍北京区的版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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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会员 Rank: 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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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-8-28
发表于 2006-4-23 13:01:18| 字数 192| - LAN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收获:发帖前三思。
经典语录:17.关于那种“看贴不回帖会XX样;此帖转发XX人会XX样“ 的帖子不能出现在Thinkpad.cn论坛里,这样的回帖没有任何意义,暂行处罚办法是 有一个说被逼回帖的就扣除搂住21NB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http://www.thinkpad.cn/forum/thread-249002-1-1.html
出没于大望路一代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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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-8-10
银牌荣誉勋章(注册10年以上会员)
发表于 2006-4-23 16:12:11| 字数 20| - 中国–北京–北京 电信/中电飞华 | 显示全部楼层
哈哈,我是被逼回帖的……

先扣你21NB!
河神爷R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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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尊会员II Rank: 4Rank: 4Rank: 4Rank: 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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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-9-28
发表于 2006-4-23 16:21:47| 字数 8| - 中国–广东–深圳–龙岗区 电信 | 显示全部楼层
恩,温故而知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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