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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请教】杀小偷会有什么后果?偷窃、抢劫他人的人还有人权吗,还有权生存下去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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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8-13 14:15:53| 字数 231| - 中国–北京–北京 联通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大家是不是以为生存权高于一切,是不是认为小偷情节不严重,有权继续生存下去是理所当然的?

好像中国和美国差别很大!

只想问个问题:遇见小偷,该如何处理?是按照法律的暗示,眼睁睁不管?还是如果把它杀了会负什么责任?如果把它捅残废了呢?

我觉得真是可笑,小偷偷东西,你却不能乱动;不能给他致命伤,他会可以给你;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一刀把它捅死或者使其不能乱动,但是法律却规定不能主动伤人,法律到底是给谁准备的啊?

[ 本帖最后由 thinkker 于 2006-8-13 14:19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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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8-13 14:16:32| 字数 1,226| - 中国–北京–北京 联通 | 显示全部楼层

【转贴】

前几天看到湖南被抢司机用车撞死抢劫犯,而受到法律制裁。

公众十分不理解。

这次深圳发生杀死小偷的被偷者被刑拘事情,公众又是不理解。

叫 dbsz 的网友 说:“我也很不理解......每天有多少人被偷、被抢,有多少结案?得到公平解决?许多受害人得不到保护。然而,一个被人人喊打  的过街老鼠,害人精 ——小偷 受到意外的惩罚  却能得到赔偿,...长谁的威风,灭谁的志气?谁还敢和小偷斗?见义勇为?以后小偷会不会更猖獗,腰竿更硬了???”

本人认为,这些现象其实恰恰揭示了一个我们必须面对的深层次问题:

我们这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华夏文明,在对现代法制社会理念、以及法律精神的理解上,看来还是存在很大误区的。

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我们整个法律的基本支点放在哪里的问题。

按本人的理解,西方现代法律的基本支点之一是,保障人的个体权利不受他人侵犯,是以才有“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”的社会共识。

在此基础上,人们在保护自己权利不被侵害时,“正当防卫”的尺度是会很宽泛的。例如,在美国有些地方,误入他人院子都有被击毙的危险。


而我们的法律则不一样,我们首先保护的是人人“平等拥有”的“生命存续权”。在“人命大于天”的基本信条支撑下,个人财产权并不具有“神圣不可侵犯”的固有属性。

因此,在评价受侵害人“正当防卫”行为的时候,我们的法律会强调一个“侵害程度”的把握原则,很多法官们在裁断的时候,讲究的是“防卫”与“侵害”是否“对等”?

也就是说,正当防卫只能够是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”。你要杀死侵害者,则只能等“侵害者”杀死你之后,你的防卫才能是合法的,否则就可能是“过当”或者是“故意杀人”。于是乎,很多时候在我们的法庭上,会发生类似“保护歹徒”这样的令人啼笑皆非的荒诞现象。


换言之,我们的法律限制民众只能在被侵害后进行“事后防卫”,而不可以进行“预见防卫”(一般来说,那都会被视作“防卫过当”)。因此,受害人必须等歹徒开始杀自己的时候,才能够实施对等的“杀”型防卫手段。

那么,难道我们的法律真的是如此缺乏常识吗?难道只有我们每一个民众都成为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,我们的“正当防卫”才可能有效?如果防卫不成功呢?

事实上,“先下手为强”,等到歹徒的杀人行动出现的时候,“防卫”已经很难奏效了。

怎么办呢?作为守法的民众,你能够做的就是,能跑则跑,能求则求,求不动又跑不了,那就只有指望歹徒不要一下子杀死你,否则就只好让你在天之灵来等待ZF给你“伸张正义”。

没错,等待法律在事后“保护”民众,这才是华夏文明几千年的法治精神。


这种“法治精神”的核心意图是:

希望百姓完全放弃防卫能力和防卫意识,都成为社会管理机制下“个人自扫门前雪”的“顺民”,而不可以有“自保”、“自防”的意识。至于行使法律权力,那是社会管理者的职责所在。

毫无疑问,这也恰恰是造成社会冷漠成风的原因之一。

何以会这样呢?因为对于某些“社会管理者”来说,大量的具有自我防卫意识的民众要比少数危害民众的歹徒更可怕。是以,很多时候,“防民”是重要过“防贼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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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8-13 14:17:33| 字数 19| - 中国–福建–福州 电信 | 显示全部楼层
世风日下,人心不古,长此以往,国将不国
问君能有几多愁?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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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8-13 14:20:35| 字数 18| - 中国–广东–广州–天河区 电信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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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8-13 14:22:31| 字数 14| - 中国–北京–北京 电信/中电飞华 | 显示全部楼层
搞清楚什么叫正当防卫再说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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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8-13 14:23:06| 字数 7| - 中国–北京–北京–海淀区 联通 | 显示全部楼层
是人就有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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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8-13 14:26:47| 字数 114| - 中国–北京–北京 联通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
原帖由 yogibear 于 2006-8-13 14:22 发表
搞清楚什么叫正当防卫再说吧。


是不是,所有旁观者,都不要管?你去管,得小偷先给你当头一棒,才能反击?目前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,好像是不提倡建议勇为,因为不合法是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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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8-13 14:33:25| 字数 251| - 中国–北京–北京 电信/中电飞华 | 显示全部楼层
当然不是。这种正当防卫还是就是论事吧。
“我们的法律限制民众只能在被侵害后进行“事后防卫”,而不可以进行“预见防卫”(一般来说,那都会被视作“防卫过当”)。因此,受害人必须等歹徒开始杀自己的时候,才能够实施对等的“杀”型防卫手段。“”。
好,现在我怀疑坐我旁边的人要杀我,我先把刀拿出来把他杀死。这就OK?

QUOTE:
原帖由 thinkker 于 2006-8-13 14:26 发表


是不是,所有旁观者,都不要管?你去管,得小偷先给你当头一棒,才能反击?目前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,好像是不提倡建议勇为,因为不合法是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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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8-13 14:36:21| 字数 63| - 中国–陕西–西安 电信 | 显示全部楼层
在加拿大法律禁止肆意辱骂殴打小偷,要判刑的,小偷也有人权,我偷了东西,触犯了法律可以接受法律的制裁,但你没有权利来辱骂和殴打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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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6-8-13 14:41:20| 字数 233| - 中国–北京–北京 联通 | 显示全部楼层
QUOTE:
原帖由 yogibear 于 2006-8-13 14:33 发表
当然不是。这种正当防卫还是就是论事吧。
“我们的法律限制民众只能在被侵害后进行“事后防卫”,而不可以进行“预见防卫”(一般来说,那都会被视作“防卫过当”)。因此,受害人必须等歹徒开始杀自己的时候, ...


我的理解是,那篇文章的意思是,特定环境下有明显企图或可能的,比方说那美国那个闯入别人院子的例子。

另外,好像这方面该如何处理,总是遮遮掩掩的,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案?这让好多旁观者不敢动了,小偷得志猖狂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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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8-13 14:43:34| 字数 60| - 中国–陕西–西安 电信 | 显示全部楼层
中国的法律工作者基本是立法完毕后紧接着就是补法,出台一大堆司法解释不说,今年颁布,明年修改,后年又从新立,然后又修,又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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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8-13 14:44:20| 字数 202| - 中国–北京–北京 电信/中电飞华 | 显示全部楼层
按本人的理解,西方现代法律的基本支点之一是,保障人的个体权利不受他人侵犯,是以才有“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”的社会共识。在此基础上,人们在保护自己权利不被侵害时,“正当防卫”的尺度是会很宽泛的。例如,在美国有些地方,误入他人院子都有被击毙的危险。
误入他人院子被击毙确有其事。但是有很多前提的,别以为只要误入院子被枪毙就不会有最。
PS: 美国的法律多如牛毛,有联邦法律,也有各州的法律。比如有的州不容许有赌场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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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8-13 14:50:08| 字数 155| - 中国–北京–北京 电信/中电飞华 | 显示全部楼层
误入他人院子,是对他人财产,物权的侵犯, 和我们说的正当防卫里面对生命的侵犯不太一样吧?
曾经一个英语不好的日本人参加party,酒喝多了,误入他人院子,被主人发现之后警告,无效,被主人用枪干掉,这的确是无罪。
但是请分清楚具体事情的前因后果。我觉得有些新闻报道不分事情的一些具体背景,就这么提炼出一句,很容易害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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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是为人准备的,道德是为神准备的,具体想用什么标准要求那就看你自己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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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8-13 14:56:51| 字数 146| - 中国–北京–北京 电信/中电飞华 | 显示全部楼层
小偷为什么没有权利生存下去?

QUOTE:
原帖由 thinkker 于 2006-8-13 14:15 发表
大家是不是以为生存权高于一切,是不是认为小偷情节不严重,有权继续生存下去是理所当然的?

好像中国和美国差别很大!

只想问个问题:遇见小偷,该如何处理?是按照法律的暗示,眼睁睁不管?还是如果把它杀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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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道小偷天生就是小偷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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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8-13 15:00:58| 字数 160| - 中国–北京–北京 电信/中电飞华 | 显示全部楼层
其实我倒觉得,对绝大多数还没有成为小偷或者快要成为小偷的人来说,如果他有一份正当的工作,能解决基本的衣食住行,谁会去偷去抢?基因里面就是去偷去抢,杀人放火的人很少吧?
当然,走上偷枪杀人的道路也不能完全归罪为外部因素。

QUOTE:
原帖由 gucici 于 2006-8-13 14:54 发表
是违法的成本和代价太低才导致小偷小摸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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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8-13 15:18:21| 字数 9| - 中国–广东–广州 教育网/教育网直通车 | 显示全部楼层
法律有时是不公平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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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8-13 15:20:09| 字数 74| - 中国–北京–北京 电信/中电飞华 | 显示全部楼层
哪里有完全公平的法律????只能让法律更加完善而已。。。。。

QUOTE:
原帖由 pingfeily 于 2006-8-13 15:18 发表
法律有时是不公平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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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yogibear 于 2006-8-13 15:00 发表
其实我倒觉得,对绝大多数还没有成为小偷或者快要成为小偷的人来说,如果他有一份正当的工作,能解决基本的衣食住行,谁会去偷去抢?基因里面就是去偷去抢,杀人放火的人很少吧?
当然,走上偷枪杀人的道路也不能 ...


相当一部分是想快点致富罢了,想不劳而获的人多得很。当然从本质上说,那些正大光明偷盗国家几亿投资的人,比如什么汉芯方舟之类的领导们,是比这些小偷情节更严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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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yogibear 于 2006-8-13 15:00 发表
其实我倒觉得,对绝大多数还没有成为小偷或者快要成为小偷的人来说,如果他有一份正当的工作,能解决基本的衣食住行,谁会去偷去抢?基因里面就是去偷去抢,杀人放火的人很少吧?
当然,走上偷枪杀人的道路也不能 ...

似乎犯罪分子多半是基因问题。尤其是杀人犯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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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复杂了,直接看不明白了,呵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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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yogibear 于 2006-8-13 15:00 发表
其实我倒觉得,对绝大多数还没有成为小偷或者快要成为小偷的人来说,如果他有一份正当的工作,能解决基本的衣食住行,谁会去偷去抢?基因里面就是去偷去抢,杀人放火的人很少吧?
当然,走上偷枪杀人的道路也不能 ...

不完全同意~ 想不劳而获的人什么时候都会有
早就换t60了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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