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名女友先后被父亲引诱上床,少年愤而报警
联合报台湾桃园县一名郑姓男子竟先后引诱儿子的三名女友上床。由于三名女生
都未满十六岁,桃园法院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他两年零两个月有期徒刑。
现年四十一岁的郑姓男子两年多前与妻子分居,与读高中的儿子同住。儿子在校人缘不
错,不断交女友。
去年二月间,儿子带十五岁的女友回家,郑和儿子的女友谈得很投缘,还认她为干女儿
,便瞒着儿子私下约她唱歌吃饭,甜言蜜语并以“一次给一千元”诱惑,骗女生回家上
床,先后和干女儿亲热至少四次,儿子都被蒙在鼓里。
去年五月间,郑的儿子认识了新女友,带回家后,郑又和女生聊天,再诱骗上床,但只
有一次性行为。六月间,他儿子刚认识一名女生,还没有发生亲密关系,郑比照先前手
法,抢先把女生骗上床。
第三名女孩事后对郑的儿子吐露“你父亲很那个”,郑姓少年追问才知父亲诱女友上床
,愤而向警方报案。
三名女生彼此认识,谈起来才知都被骗发生性关系,另两人跟着提告。郑的儿子才知父
亲竟然追他的女友,还统统上过床,气得不和父亲讲话。儿子去年暑假时离家打工,父
子关系闹僵。
郑姓男子承认生理有需求,但和三名女生都是性交易;不过被害女生否认是性交易,只
承认不是暴力性侵,而是被骗上床。法官查出郑姓男子对三名少女至少有六次性行为,
每次各论一罪,六次经减刑后,共判他两年零两个月,得去坐牢。